一、為加強對全院新農合對外結賬工作的有交管理,依據衛生部、財政部《關于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》及省衛生廳、財政廳《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》文件精神,結合我院新農合相關規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熟練掌握新農合各項報銷政策及結賬要求,并及時指導窗口直報人員的各縣農合結賬業務操作。
三、每日清點農合窗口的結算資料,保證資料齊全、規范。如有問題及時督促窗口結算人員及時更正,遇不可解決情況及時匯報領導。
四、月底按各縣農合中心要求全面審核各縣結賬資料,清點核對農合結算表及所有明細資料,確保各縣農合中心能及時收到相關資料進行審核。
五、主動與各縣農合中心核對數據,保證墊付款能按時到帳。
六、匯總數據如出現異常,應及時與中心聯系,查明原因,保證結算數據的準確性。
七、每月與財務科做好結算數據核對工作,對預留墊付款做好登記工作。
八、及時編制各類報表,確保報表內容項目齊全、數據準確。
九、按月分類裝訂好各縣新農合單據,做好各類單據的歸檔工作,確保資料保存完整,方便調閱。
十、管理下限操作,對下限數據掌握制表,按月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和清理。
十一、熟悉各縣信息管理系統,農合新政策出臺時,按各縣要求及時下載和修改程序,使其符合規定,確保數據準確性。 十二、上述各條必須嚴格遵照執行,如有違者按醫院獎懲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。 |